网购沙发“货不对板”?范大妈的网购烦心事看
发布时间:2024-12-21 13:18 浏览次数:次
2024年1月13日,范大妈通过淘宝网上的经营者陈某开设的网店,购买了一套多人位组合沙发,沙发到货后,范大妈一共向陈某支付了3075元。之后,范大妈发现沙发与她想象中的沙发款式质量有差距,就申请退货退款,恰逢春节物流紧张,双方协商过了春节再退货退款。
春节后,范大妈自费770元运费退货,被告收货时快递有破损,被告破损签收,并以此为由扣范大妈货款800元。此时,范大妈不乐意了,就来法院起诉卖家和运输公司。范大妈认为陈某未办理营业执照、在淘宝网违规销售三无劣质商品、未如实向淘宝网提供完整全面的注册信息、虚假描述宣传商品、故意提交虚假物流信息欺骗平台和消费者、勒索好评、售后包修承诺欺诈、售后蓄意讹诈等多项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。范大妈还认为上海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,对其承运的退货货物私自签收,对运输受损拒赔,也应承担违约责任。遂将卖家和上海某物流公司列为被告,向修武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陈某赔偿范大妈全部损失合计人民币1770元,二被告共同承担退货物流损失人民币800元。
立案后,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充分听取各自陈述与辩解,详细讲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电子商务法》的相关规定,帮助他们理清法律关系,分析利害得失,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解方案。功夫不负有心人。经过法官不懈努力,双方达成协议,范大妈将沙发返还给卖家,对于被卖家扣留的800元货款,经调解协商,卖家同意返还范大妈400元,范大妈撤回起诉。
网购的便利和价格优势让网购成为当下大众的重要购物方式,但随之而来的网购纠纷也越来越多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34条明确规定,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:(1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(2)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(3)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(4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(5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如合法权益受到侵犯,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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